109 學年度大華中學招聘公告

一、甄選類科、名額:
1、.特殊教育:正取 1人,備取 若干人。 
2、上開職缺為實缺。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12款或第2項後段規定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資格:
    參加甄選者除需符合基本條件規定外,並依下列人員甄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1.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自 109年3月9日 起
二、報名地點: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三民路2段200號。
聯絡人:江真如小姐。
聯絡電話:(03)4820506#422。
陸、報名方式:
一、通訊報名。
報名表格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thsh.tyc.edu.tw/
二、填寫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並另備1張供甄選證使用)。
三、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
1、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所具報考資格條件繳交以下文件):(1).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已退伍或免服兵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5、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
7、備註:。
(1)、甄試時間:電聯個別通知
(2)、甄試地點:本校。
(3)、甄試項目與比例:口試:50%、試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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